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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
| 2007-04-23 16: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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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浙江省纪委2007年廉政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委“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任务,严格考核,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考核细则确定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为考核对象,采取自查自评和考核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与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按照考核表分项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总项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考核细则共分七项二十条内容,对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具体办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等方面,按照部署任务、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的要求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考核量化标准。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创新,经验做法得到肯定推广的、受到上级表彰通报的、查办案件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加分。(2007.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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